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,2025年1月13日我司受理绍兴市兴达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生产钢化玻璃5万平方米项目竣下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公示,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5年1月13日-2025年2月13日(至少20个工作日)
绍兴市兴达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生产钢化玻璃5万平方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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